話說
剛剛胖克在電視上看了一場足球賽
甲隊的球員嚴重犯規 讓乙隊的球員嚴重受傷 無法繼續比賽
裁判這時掏出紅牌 甲隊球員被判紅牌出場
這是 旁邊的觀眾有人就跳進場中 認為裁判沒有權力判球員出場
胖克的感想是
要不就要求修改球賽規則 不然 有法有據 能不照著規則走嗎?
受傷的乙隊球員都沒說話了 某些場邊的觀眾倒是一頭熱自己當起仲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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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場的甲隊球員 - 死囚
乙隊球員 - 受害者及家屬
裁判 - 法官
多數觀眾 - 目前多數的台灣人不贊成廢死
聲音最大的少數幾個觀眾 - 廢死聯盟
前一陣子才有新加坡媒體報導 台灣的駕駛不尊重行人
反映出的是不尊重他人
開車的人是如此 酒駕的人和死囚呢? 講求某些人的人權時 是不是該考慮其他人的人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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